2019.08.10
各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交通運輸廳(局、委)、發展改革委、财政廳(局):
爲(for)貫徹《國(country)務院辦公廳關于(At)印發深化收費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費站實施方案的(of)通知》(國(country)辦發〔2019〕23号),确保取消全國(country)高速公路省界收費站順利實施,實現不(No)停車快捷收費,提高鮮活農産品運輸車輛通行效率,減少擁堵,便利群衆,現就優化鮮活農産品運輸“綠色通道”政策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(one)、嚴格免收車輛通行費範圍
整車合法裝載運輸全國(country)統一(one)的(of)《鮮活農産品品種目錄》内的(of)産品的(of)車輛,免收車輛通行費。
本通知規定的(of)“整車合法裝載運輸”是(yes)指車貨總重和(and)外廓尺寸均未超過國(country)家規定的(of)最大(big)限值,且所載鮮活農産品應占車輛核定載質量或者車廂容積的(of)80%以(by)上(superior)、沒有與非鮮活農産品混裝等行爲(for)。
二、優化鮮活農産品運輸車輛通行服務
(一(one))鮮活農産品運輸車輛通過安裝ETC車載裝置,在(exist)高速公路出(out)、入口使用(use)ETC專用(use)通道,實現不(No)停車快捷通行。
(二)鮮活農産品運輸車輛駛出(out)高速公路出(out)口收費站後,在(exist)指定位置申請查驗。經查驗符合政策規定的(of),免收車輛通行費;未申請查驗的(of),按規定收取車輛通行費;經查驗屬于(At)混裝、假冒等不(No)符合政策規定的(of),按規定處理。出(out)口收費站外廣場暫不(No)具備查驗條件的(of),可繼續在(exist)收費車道内實施查驗。
(三)建立全國(country)統一(one)的(of)鮮活農産品運輸“綠色通道”預約服務制度。鮮活農産品運輸車輛通過網絡或客服電話系統提前預約通行。
(四)建立鮮活農産品運輸信用(use)體系。對一(one)年内混裝不(No)符合規定品種(或物品)超過3次或者經查驗屬于(At)假冒的(of)鮮活農産品運輸車輛,記入“黑名單”,在(exist)一(one)年内不(No)得享受任何車輛通行費減免政策,并将有關失信記錄納入全國(country)信用(use)信息共享平台,并對外公開;對信用(use)記錄良好的(of)車輛,逐步降低查驗頻次。
三、保障措施
(一(one))加強領導,落實責任。省級交通運輸、發展改革、财政等主管部門要(want)在(exist)省級人(people)民政府統一(one)領導下,嚴格按照《收費公路管理條例》和(and)本通知要(want)求,制定實施方案,明确責任分工,共同抓好實施工作(do)。
(二)認真清理,全面規範。嚴格按照全國(country)統一(one)的(of)《鮮活農産品品種目錄》,清理規範本地(land)區享受“綠色通道”政策的(of)鮮活農産品品種目錄,确保鮮活農産品運輸“綠色通道”政策在(exist)全國(country)範圍的(of)一(one)緻性和(and)規範性。除法律、行政法規和(and)國(country)務院另有規定外,各地(land)不(No)得在(exist)路面環節增加針對鮮活農産品運輸車輛的(of)檢查和(and)驗證,影響鮮活農産品車輛通行效率。
(三)及時(hour)評估,完善措施。深入評估政策實施效果及影響,不(No)斷完善配套措施,妥善解決出(out)現的(of)問題;對因優化政策造成收費公路經營單位合法收益損失的(of),應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(of)規定,制定具體方案,予以(by)補償。
(四)加強宣傳,正面引導。通過政府網站、新聞媒體等多種渠道,加強政策宣傳解讀,使社會公衆及時(hour)、全面了(Got it)解優化“綠色通道”政策的(of)必要(want)性、重要(want)性和(and)具體内容,爲(for)促進政策順利實施營造良好的(of)環境。
交通運輸部 國(country)家發展改革委 财政部
2019年7月18日
(來(Come)源:交通運輸部)